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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专升本 | 音乐学(师范)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

    发布日期:2023-01-20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专升本| 音乐学(师范)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

    音乐学(师范)专业综合课考核分为视唱练耳和专业主科(专业主科从四个主项选择一项),满分200分,其中视唱练耳满分100分,专业主科满分100分。

    《视唱练耳》(面试)课程考试大纲

    Ⅰ.考试目的

    本次考试的目的主要是测试考生的音乐基本素养,评价音准感、节奏感、音乐表现能力和读谱能力,以及对音乐的听觉与感知能力。

    Ⅱ.参考书目

    《视唱练耳简明教程》 孙虹、范建明高等教育出版社,1995

    《视唱基础教程》 冯往前湖南文艺出版社,2006年

    《视唱练耳高考必备》 许新华主编 花城出版社,2016年

    《单声部视唱教程(上)修订版》 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编上海音乐出版社,2021年

    Ⅲ.考试形式

    面试,满分100分,其中视唱部分占70分(现场抽取视唱一条),练耳部分(现场钢琴弹奏试题)占30分。

    IV.考生应熟练掌握的内容及要求

    一、视唱部分

    内容:

    调性调式范围在一升、一降号以内的自然、和声大小调与民族调式,节拍类型为 2/4、3/4、4/4、3/8、6/8拍。

    要求:统一使用五线谱视谱,采用固定调、首调均可;新谱视唱一首,要求调性稳定,音准及节奏正确,读谱流畅,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。

    二、练耳部分

    内容:

    1.音程及和弦模唱:各种自然单音程,大三、小三、增三、减三和弦原位及其转位。

    2.旋律模唱:长度为4-6小节的单声部旋律,可包含临时变化音1个。

    要求:

    1.每位考生需模唱3个音程(或和弦),每个音程(和弦)在钢琴上弹奏3遍之后,考生马上开始由低往高模唱出相应音高,不限于准确唱名,可用任意唱名。

    2.旋律模唱:钢琴上弹奏3遍之后,考生马上开始模唱。

    《专业主科》(面试)课程考试大纲

    一、主项:器乐(钢琴)

    Ⅰ.考试内容及要求

    曲目

    1.练习曲:

    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

    2.大型乐曲:

    海顿、莫扎特、贝多芬、舒伯特等作曲家的奏鸣曲或者业余钢琴考级九、十级以上或同等程度的中外钢琴作品

    要求:

    1.背谱演奏;

    2.弹奏技术正确、熟练。

    3.音乐表现自然、充分。

    4.准确把握不同时期、不同风格的钢琴作品,很好地提示作品的音乐内涵。

    Ⅱ.考试形式及评分标准

    以面试的形式考试。考生现场演奏一首作品,体裁风格不限。

    评分标准:以百分制打分。

    1.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、演奏姿势。(15分)

    2.演奏规范、流畅和完整,基本功扎实,具有正确把握作品节奏、力度、速度及音色的能力。(30分)

    3.能较好地体现作品的内容与风格,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。(30分)

    4.作品的程度及完成的质量。(25分)

    Ⅲ.参考教材

    1.《钢琴基础教程》,韩林申、李晓平等编,上海音乐出版社。

    2.《车尔尼钢琴快速练习曲op299》,车尔尼,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。

    3.《车尔尼钢琴快速练习曲op740》,车尔尼,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。

    4.《肖邦钢琴作品全集》,肖邦,上海音乐出版社。

    5.《贝多芬奏鸣曲集》,贝多芬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
    及各种正规出版社出版的钢琴作品集。

    二、主项:器乐(非钢琴)

    Ⅰ.考试内容及要求

    1.中国乐器

    (1)吹奏乐器:竹笛、唢呐、笙、管子等;

    (2)弹拨乐器:柳琴、琵琶、阮、扬琴、古筝等;

    (3)拉弦乐器:高胡、板胡、二胡;

    (4)打击乐器大鼓、小鼓、排鼓、木琴等。

    2.西洋乐器

    (1)木管乐器:长笛、单簧管、双簧管、大管、沙克斯;

    (2)铜管乐器:小号、圆号、长号、大号;

    (3)弦乐器: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提琴。

    (4)打击乐器:乐队大鼓、小军鼓、爵士鼓、马林巴等。

    曲目:每种乐器社会考级五级及以上的练习曲或乐曲。

    要求:

    1.背谱演奏;

    2.演奏连贯、流畅、完整;

    3.音乐风格把握比较到位,能较好地展示作品的内涵。

    Ⅱ.考试形式及评分标准

    考试形式:以面试的形式考试。考生现场演奏一首作品。

    评分标准:以百分制打分。

    1.演奏规范、流畅和完整,基本功扎实。(25分)

    2.具有正确把握作品节奏、力度、速度及音色的能力。(25分)

    3.能较好地体现作品的内容与风格,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。(25分)

    4.作品的程度及完成的质量。(25分)

    Ⅲ.参考教材(部分教材)

    1.竹笛:

    (1)《笛子演奏技巧十讲》,赵松庭主编,文化艺术出版社

    (2)《竹笛考级曲集》,王铁锤、张维良、李镇主编,人民音乐出版社

    2.琵琶:

    (1)《中国琵琶考级曲集》解金福 叶绪然 谢家国编著,上海音乐出版社

    (2) 《每日必弹》刘德海著, 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年版。

    3.扬琴:

    (1)《黄河扬琴练习九十九首》,黄河编,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

    (2)《中国扬琴考级曲集》,成海华主编

    4.古筝:

    (1)《 古筝指序练习曲 》编著 :项斯华,上海音乐出版社

    (2)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全国通用教材》编著 :林玲 出版社: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

    5.二胡:

    (1)《二胡基础教程30课》,徐金阳编著,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

    (2)《二胡考级曲集》,刘长福等编著,人民音乐出版社

    6.中国打击乐:

    (1)《中国打击乐教程:排鼓音位与节奏训练》,人民音乐艺术出版社,2010年7月第1版;

    (2)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全国通用教材》(打击乐),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,中国青年出版社

    7.长笛:

    (1)《柯勒长笛练习曲》,朴美香编注,上海音乐出版社

    (2)《外国长笛曲选》,李学全编选,人民音乐出版社

    8.单簧管:

    (1)《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全国通用教材》,于波,陈序彬执行主编,中国青年出版社

    (2)《罗塞单簧管练习曲集》何易编订,文化艺术出版社

    9.萨克斯:

    《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全国通用教材》,于波,陈序彬执行主编,中国青年出版社

    10.小号:

    (1)《阿尔班小号短号教程》阿尔班编著,人民音乐出版社

    (2)《中央音乐学院海内外考级教程》中央音乐学院考级编委会著, 人民音乐出版社

    11.小提琴:

    (1)《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》,中国音乐家协会社会音乐水平考级教材,人民音乐出版社

    (2)《沃尔法特小提琴练习曲60首》,作品45,王振山编订

    12.大提琴:

    (1)《大提琴音阶练习》,林应荣编著

    (2)《大提琴考级教程》(中央音乐学院),人民音乐出版社

    13.西洋打击乐:

    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全国通用教材》(打击乐),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,中国青年出版社

    三、主项:声乐

    Ⅰ.考试内容及要求

    曲目

    声乐考生需完整演唱1首歌曲,曲目内容的选择包括中外艺术歌曲、民族歌曲、歌剧咏叹调、创作歌曲等;考试曲目的选择可参考声乐教材中的曲目,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程度及条件自己选择适合的曲目。

    要求

    1.歌唱基本状态(大方得体,富有感染力)。

    2.歌唱呼吸(掌握各种呼吸技巧,具备自如控制歌唱呼吸的能力)。

    3.歌唱发声(声音圆润明亮,有良好共鸣,控制自如,富有弹性)

    4.歌唱语言(发音清晰准确,语言生动富于韵味)

    5.歌唱风格(比较深刻地表现所演唱作品的内涵)

    Ⅱ.考试形式及评分标准

    以面试的形式考试。考生现场完整演唱一首作品(须背谱演唱)。

    评分标准:以百分制打分。

    1.具有正确的演唱方法、歌唱呼吸、语言等。(25分)

    2.演唱规范、流畅和完整,基本功扎实。(30分)

    3.较好体现作品的内容与风格,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。(30分)

    4.作品完成度较高。(15分)

    Ⅲ.参考教材

    1.《高师声乐曲选集---中国作品1、2、3、4》徐朗,颜蕙先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
    2.《高师声乐曲选集---外国作品1、2、3、4》徐朗 ,颜蕙先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
    3.《声乐教学曲库》储声宏等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
    4.《新编中国声乐作品选》 霍立,李静玉,霍平,金城,辽宁人民出版社。

    5.《外国声乐作品选》 徐朗,颜蕙先,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音乐出版社。

    6.《声乐实用基础教程》 胡钟钢,张友刚,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

    四、主项:舞蹈(面试)

    Ⅰ.考试目的

    考核学生的舞蹈基本功、舞蹈表演、舞蹈即兴和舞蹈审美等综合基本能力。

    Ⅱ.参考书目

    《形体训练与舞蹈编导基础》田培培编著 上海音乐出版社 人民音乐出版社 出版

    Ⅲ.考试形式及评分标准

    以面试的形式考试,考生现场表演一支独舞(3-5分钟)和一段即兴(有命题、1分钟)。

    评分标准:以百分制打分。

    1.具有良好的形体与基本功。(20分)

    2.表演连贯、完整,舞蹈风格把握准确。(40分)

    3.身心协调和有良好的乐感(20分)

    4.即兴能力与良好的审美(20分)

    IV.考生应熟练掌握的内容及要求

    一、独舞部分

    内容:古典舞、当代舞、民族舞、现代舞、芭蕾舞等

    要求:表演流畅而细腻,风格把握准确,融入个人的技术技巧,服装(道具)到位。音乐自备。

    二、技术技巧部分

    内容:不超过3分钟的技术技巧组合展示(需有音乐)

    要求:能够很好的展示自身的软开度、稳定性及舞蹈技巧。

    三、即兴部分

    内容:社会现象、动物形象(音乐考官提供)

    要求:具体内容命题现场抽签,准备一分钟,表演时必须按命题用舞蹈动作即兴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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